报废流程

一、办理条件:

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


二、办理材料:

1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(私车);

2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(公车);

3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;

4、《机动车行驶证》;

5、机动车注册,转移,注销登记/转入申请表(需填写);

6、委托书(需填写);

7、机动车车辆;

8、机动车车牌号;


三、办理流程:

1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,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;

2、机动车所有人填写申请表,并提交以上证明、凭证。

3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,审查提交的证明、凭证,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,出具注销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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